鸣声清奇,是来自森林的神秘生命。我从未亲眼见过它。长期以来,
我不过当它是一篇睡前童话,一点微弱光亮,一个象征性极强的符号而已。
在我还是小女孩的时候,生活很少有天真烂漫的东西。像被剥离色彩的图画那样,
我被粗线条勾勒而成,很夸张地笑着,却不快乐。一个缺乏安全感的孩子,
很少对人敞开心扉,幸而没有人责怪我的疏离,大家看我傻笑卖乖,就会夸我可爱。
只有我自己才知道,那是涂了一层粉嫩油漆的保护色,只在独处时候,
我才会把那层保护色外壳给洗掉,暴露生锈发霉的本体。我是个不大聪明的孩子,不够天真,
也不够阳光。当然,人们喜欢的真善美是可供表演的。我悟透这一点后,
世界上又多了个好孩子。实际上,我的确没烦恼可言。烦恼是需要排解的负面情绪,
来源于难以解决的棘手问题。麻烦解决掉了以后,人的情绪也就好了,
这与我的感受大相径庭。我的心病,是出在根本上:上一秒还活力四射,下一秒就死气沉沉。
这诡异的变化没有先兆,一场地震在我的身体内部悄悄发生了,
紧随其来的是喷涌而出的岩浆,将我的五脏六腑焚成灰烬。在外界,
人们仅看到我欢脱时流出的几滴虚汗,落魄时显露的一点失神。他们不觉得我出了问题,
他们甚至不相信我会出问题。他们不关心的事,我自己也不关心。那段日子不算好过。
我所受的教育告诉我,世界很美好,从来不乏好人,一定是我不对劲,哪里出了毛病,
只有接连不断地咽下苦药,情绪才会平稳下来。而我始终坚信,不幸之所以降临,
是因为必有其来由。我所承受的苦难,本质上都是我的过错。凡是我与其他人不同的地方,
一定是我不好。抱着这种想法,我变成了一只小狗,老是舔人们的手,好让他们喜欢我,
要让他们感到,我是可以同他们一起生活的,也使他们察觉不到,我的精神早已一片荒芜,
灵魂早已行将就木。毕竟大家是永远是对的嘛,他们理解不了我,我也不该去强求。
这想法曾一度占据我大脑的统治地位。每当我审视自己的内心,想看见霉迹或是伤痂,
却一无所获的时候,就会更加烦闷。后来这烦闷熬成了绝望,我也因此做了许多傻事。
我开始热衷于伤害自己,方式和目的都令人费解;我拒绝他人的关心,不愿消耗他们的好意,
坚信我必将年少夭折的事实。我像极了那只四处寻死的鸟儿,多想找一根荆棘的刺,
一头撞下穿胸而过横死当场,该有多好。可我没那个勇气,盘旋过后,又漫游似的飞翔。
飞去哪儿,我不知道。如果把病痛比作一滩死水,我就是自己走进去的。结果很明朗,
溺死的人,当然不能怪罪水。唯一一次,我终于决心沉没于此,
却被一双突然伸出的手制止了。尽管我不希望,也还是有个人及时出现,拉住了我,
拖我上岸。朦胧之中,我从未被人抱得那么紧过。亲爱的读者,倘若某天,
你想寻死却没死成时,制止你的理由往往很单纯,也很统一:那就是爱。友爱,亲爱,情爱,
各种各样的爱,当这些强烈的爱从暗处涌动到明处,你会发现,原本支持你去死的那些理由,
似乎都难以立足了。有人深爱着一个不可救药的我,这一命题的成立促使我开始思考,
我该如何回报这份爱意。他说,你姑且先活着吧,将来慢慢地想。我就是这样着了他的套。
直到今天,我也不敢下定论,说我是被谁拯救了。若干年后,我也常想着去拯救别人,
但我没有想到,有些命运是冥冥中所安排的,因果交织,错综复杂,其过程之曲折,
内容之荒诞,已胜过我所读过的所有小说。生活果真悬念丛生,又让人爱不释手。
我的记忆杂草丛生,许多事回望不来。这个故事并非出自我手,却处处是我的影子。
请不必怀疑它的真实性,因为它正重复地上演着,在世界的每一角。事到如今,我仍然相信,
它是真实存在的——真正的,它就在我们身边,藏在看不到的地方,默默注视着一切。
就像一个人所告诉我的那样,我也会将它告诉给每个人。谨以此书,
献给天底下所有正与病痛较量的勇士。“他望了她一眼,她对他回眸一笑,生命突然复苏。
”——白朗宁Chapter1“第一天,没什么特别的事,仅此而已。”清晨,
放下手头的笔,看着自己刚刚写下的这句话。笔记本是崭新的,
一股好闻的书页味儿散发出来,滞留在空气中。窗外下着小雨,淅淅沥沥地敲着窗户。
房间里很安静,没有灯光,仿佛也下着雨。吊起窗帘,见不到人,只有铅笔画的乌云,
歪七扭八的怪树,塑料做的假花,全模糊得不成样子。垂下眼来,索性不看。
本人所见的一切,永远笼罩在烟雾里,永远夹杂着一厢情愿的想象。医生如是概括道,
她说得对。最后一页,病历夹在其中。今年五月,被确诊为选择性失忆,病因不明。
大脑没受过伤,人也不算痴呆,兴许是这些年吃药,终于吃出毛病了。一个声音说,小心,
你很危险。这失忆似乎很特别。和其他患者一样,大家都是遗忘了某些东西,可又不大一样。
我所遗忘的不是某段时期,也不是某些信息,而是一个人,一个完完整整的人。
可以肯定的是,这个人曾在生命里出现过,以一个重要的身份活过,只是现在看来,
他连一点痕迹也没有留下,已经被删除得干干净净了。这些天方夜谭般的话,
听起来就像凭空捏造出来的一样,我至今不愿相信。不过,在她到来之前,
我遇见的那群人更不靠谱。医生们一个一个观察,然后一个一个摇头叹气,一开始以为是癌。
问他们查出了什么结果,问了好多次,他们才肯说:何从戎先生,你是个极其特殊的病例。
你的病有重要的学术价值,我们需要你配合治疗,这也是为了你着想哇。
这些人眼里闪烁的光,宛若是在说,您属于刚被发现的新物种。什么失忆,什么研究,
都很无趣。他们说的那个人,始终是个谜团,和眼中的所有景物一样,
也笼罩在灰白的烟雾里,难以看清。我久久地伫立在那里,观察玻璃以外的世界。
突然觉得好笑,我感到自己才是被遗忘的那个人,被所有活物和死物遗忘。
我可以不必走出门去,可以一辈子待在房间里面,没有了路,也就没有了尽头。早些年间,
我好像不是这样的。正如那群医生所说,没有人生下来就想隔离自己。
我于是默默地思索起来,想弄清楚这团灰白的烟雾,它究竟源于何处,究竟是何时出现的。
我一通翻找,随后放弃,我得到的只有一个结论,那就是自我记事起,这烟雾就已经存在了。
它起初很淡很少,但随着时间推移,它慢慢发展壮大,如今竟已遮天蔽日,
把我的整个世界都给吞没,一点光也进不来了。但我却还记得,在烟雾缭绕的天空之中,
不只有灰蒙蒙的阴霾,也曾划过一瞬间的彩虹,它后来成为了渺茫的希望,
带给我仅有的一点光亮,如此短暂,如此绚烂。Chapter2“第二天,仍然阴雨连绵,
仍然坐在房间里,从天黑等到天亮,再到天黑。”十六岁那年,一个阴雨连绵的九月份,
我升入高中。那是一所管理严格,位置偏远的公立学校,我来时赶上建校四十周年校庆,
政府拨了资金,有幸迁移到新的校区,我也有幸见识了一派新得不能再新的景象。饶是如此,
有些东西还是不敢恭维。“到处都是甲醛味儿,教室简直坐不了人……”“路还没修好呢,
招什么生啊?刚才又开进来四辆拖拉机、两辆挖掘机。呸,老子吃了一嘴土。
”“连个晾衣服晒被子的地方都没有,真拿学生当劳改犯了,什么鬼地方!
”我早有住校的愿望。和我有缘分配到同一间宿舍的室友,一铺好床就躺得横七竖八,
怨声载道地列举着新学校各种奇妙之处。我只作了简单的自我介绍,打声招呼,
便逃到了走廊里,逛着参观。现在是午休时间,只有一个小时的睡眠,本就是可有可无的,
几乎没有什么人呼呼大睡,更多的还是躺在床上扯闲篇,吃零嘴儿或水果,
再有就是读各类书刊的了。他们必须要分出心神来,时刻提防着宿管大爷来检查纪律。
像我这般,未经允许跑出来游荡,亦是明令禁止的行为之一。宿舍里热热闹闹,
走廊里显得尤其冷清。除了几个迷迷糊糊的学生爬起来上厕所以外,就只有一个我了。
今天是一年级新生报道的日子,忙碌了整整一上午,无非就是这样:交费,听领导讲话,
鼓掌,再交费,同陌生的朋友搭腔,与恶劣的环境周旋,实在提不起半点精神气。
我记不清自己那位班主任长什么样了,只粗略地在补觉之余听见他分了小组,
按入学成绩指定了组长人选。隐约被叫了名字,当时没有睁开眼,不知是要我做何等工作。
中午一个人去了食堂,艰难地咀嚼着硬得咯牙的白米饭,低头一看发现竟是墙皮脱落了。
我所在的宿舍楼是离教学区最远的一栋,共有五层。走廊装有新的灯泡,开关在显眼的位置,
只不过此时是白天,并不供电,也是一片黑暗。只剩走廊的末端,